政策解读

《红山区二手车交易市场核查整治工作方案》政策解读

发布日期:2023-03-23 09:52 来源:红山区人民政府

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二手车交易市场环境,规范二手车市场经营行为,整治二手车交易乱象,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,特制定《红山区二手车交易市场核查整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,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:

一、《工作方案》出台背景

根据赤峰市政府组织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,赤峰市政府随后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赤峰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秩序的通知》。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,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健康发展,结合红山区实际,区政府印发了《红山区二手车交易市场核查整治工作方案》。

二、《工作方案》主要内容

《工作方案》分为四个部分,主要内容如下:

第一部分为组织计划。

成立红山区二手车交易市场核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确定核查时间。

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。

按照二手车交易市场基本要求、相关设施要求、人员要求、经营管理要求等26项检查事项进行实地核查。依法查验二手车经营户的营业执照。查处机动车占用门前公共停车位、占压盲道、侵占绿化带等乱停乱放行为。依法纠正二手车店外经营行为、管理无序等问题。对实地核查结果为合格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主体进行常态化跟踪管理。对实地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市场主体,由市场监管局责令市场主体整改,整改期间,税务部门收回并停发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。拒不整改的,市场监管局、红山税务局、公安分局依法处置。有关市场主体完成整改后,可向区商务局提出复查申请,区商务局负责召集市场监管局、红山税务局、公安分局等单位联合进行二次核查,并签署核查意见。

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。

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结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行动,定期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联合执法检查。建立与行业协会间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,及时了解和解决二手车市场领域突出问题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形成二手车市场常态化、制度化管理模式。

第四部分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现场核查情况表26项检查事项。

(一)建选址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,设在靠近城市公路干线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,交通便捷,辐射范围广。

(二)是否有规范的名称、组织机构、固定场所和章程。

(三)是否具备为买卖双方提供车辆合法性检验、二手车展示、信息查询、鉴定评估、转移登记、车船税变更、保险、抵押贷款等服务功能。

(四)车辆入场查验区、评估区、展销区、交易大厅等功能区域划分是否清晰。

(五)是否能为20家以上固定二手车经营商户提供相应办公场地及配套设施。

(六)场地面积是否达到10000㎡。

(七)交易服务大厅面积是否达到300㎡。

(八)交易服务大厅是否设有查验车辆法定证明及凭证、鉴定评估、打印交易发票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等服务窗口。

(九)交易服务大厅是否设有专门的客户休息区,配备相应的设施、设备。

(十)车辆展示销售区面积是否达到5000㎡。

(十一)车辆入场检查区具有核对证照、车辆查验等工位。

(十二)是否具有专用试车场地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。

(十三)是否具有社会车辆专用停车场,并与车辆展示销售区分开。停车场面积不低于500㎡。

(十四)车辆展示销售区布局与道路入出口设置是否合理,出入畅通。

(十五)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防火、防盗、监控等安全设施,并由专人操作和维护。

(十六)触摸屏式信息查询机器是否达到3台,是否能够查询车辆的基础参数、同时期和同品牌交易车辆的参考价格、各项手续是否完备,以及交通违法记录等重要信息。

(十七)是否具有电子显示屏,能滚动发布待交易车型、颜色、使用年限等车辆主要信息,及时更新已交易车型的价格。

(十八)是否具有二手车营销专业技能的经营人员。

(十九)是否具有汽车技术、营销管理专业人员。

(二十)是否具有3名以上车辆专职检验人员。

(二十一)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,展销的商品车辆是否停放在专用区域内。

(二十二)是否在交易大厅显著位置明示二手车交易流程、各种代办服务、收费项目及标准、投诉电话等。

(二十三)展销车辆是否明码标价并填写《二手车技术状况表》随展车一同展示。

(二十四)是否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机制,公布投诉电话,配备专人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。

(二十五)是否建立和实施市场员工岗位责任制度、绩效考核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。

(二十六)是否建立二手车交易档案,具备条件的宜同时建立二手车交易电子档案,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。

相关文件: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红山区二手车交易市场核查整治工作方案》的通知